每经记者|张宏 每经编辑|董兴生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新设境外国资工作局。
据了解,境外国资工作局下设国际化经营处、风险防范处、监督治理处、应急管理处四个处室。该局主要职责包括指导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和境外资产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承担所监管企业境外资产监督有关工作;加强境外投资经营风险防范化解;承担境外突发事件和危机处理有关工作。
新设境外国资工作局有何考量?能解决境外国资的哪些痛点?我国企业海外经营业务所涉领域有哪些变化?对企业能力提出哪些新要求?《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清华大学中国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研究主任周丽莎。
胡迟指出,新设境外国资工作局的目的就是解决境外国资“看得见、管不着”的痛点。
境外国资有哪些“看得见、管不着”的痛点?
周丽莎指出,在国务院国资委境外国资工作局成立前,央企境外资产、国际化经营的监管是多部门分散协同、无专门统筹机构的模式,由于职权分散,无统一统筹、职责交叉、风险预警与应急割裂、政策传导与监督落地不畅。
她指出,过去是多部门各管一段、重前端审批、轻中后端运营和风险管控,设立专业厅局可以实现从规划布局、投资决策、资产运营、风险防控、监督追责、危机处置的一体化,填补境外资产的监管真空。
胡迟表示,设立国务院国资委境外国资工作局,与当年设立国务院国资委的初衷一脉相承,核心都是解决集中监管问题。当年国务院国资委的成立,正是为了将分散在各个部委的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统一起来,解决“九龙治水”的困境。如今新设境外国资工作局,则是解决国资委内部类似的职能分散问题。
具体来说,胡迟认为,此前境外国资管理的痛点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多头管理、职能分散。此前,国务院国资委对境外资产的监管职责分散在多个司局——改革局、规划局、产权局等各有涉及,导致协同效率偏低,政策传导不够顺畅。
二是监管结构失衡。受境外业务特点影响,监管呈现“重前端审批、轻后端管理”的倾向,客观上不易有效监管,容易形成监管断层,进而造成责任难以压实。加之管理层级较多,一旦出现问题,责任界定困难,难以落地,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
三是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中国企业海外经营规模日渐壮大。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方面统计,目前我国企业资产遍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项目近万个,涉及能源等重点领域,资产规模超过10万亿元。如此庞大的体量,一旦发生风险,损失巨大。这就意味着监管责任随之增加,防风险的重要性随之提高。为更好地“走出去”,客观上要求更有效的监管体系。
四是跨境监管的特殊性。境外经营需同时遵守中国法律和东道国法律,在劳工、税务、环保、反垄断等领域,境内监管模式往往难以直接套用。设立专门机构,有助于建立适配国际规则的监管框架。
对于该局的设立,胡迟告诉记者,国务院国资委内部已经过一段时期的准备。选择此时推出这一改革,并非突然。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深化改革需要纵深发展;同时,地缘政治风险上升、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也对境外资产安全提出更高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守牢风险底线,正是此时设立专门机构的深层考量。
近年来,企业海外经营业务涉及的领域有哪些变化?对企业能力提出哪些新的要求?
对此,胡迟表示,中国企业海外经营正在经历几个显著变化:
一是从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早期“走出去”阶段,企业更追求规模增长,领域则主要集中在能源、基建、工程承包等传统领域。如今,新能源、数字经济、金融服务等优势产业加速出海,呈现全方位、多领域的全球化发展。
二是从单点项目向全产业链延伸。海外投资模式已从单一工程项目,转向建设产业园区、打造产业生态,形成集群化、链条式发展升级。
三是发展目标更加多元。过去主要关注商业回报,现在则强调合规、效益、安全三者统一——既要赚钱,更要赚“合法的钱”;既要追求效益,也要守住安全底线。这种多重目标的平衡,对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是监管与追责机制更趋完善。随着境外国资工作局的设立,海外经营的责任界定将更加清晰,监管穿透力也会显著增强。
胡迟表示,这些变化不仅适用于央国企,也适用于全口径民营企业。这就对企业能力提出了新要求:首先要有全球化战略视野,实现资源、风控、品牌的统筹布局;其次要构建全链条合规风控体系,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地图”,深入研究东道国法律、安全审查、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规则;最后要培养复合型国际化人才,既懂国际规则,又精通专业技术,还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在数字化监管背景下,境外资产的穿透式管理也将成为常态。
境外国资工作局下设国际化经营处、风险防范处、监督治理处、应急管理处四个处室。从机构设置看,四个处室是否与企业能力新要求相适应?
胡迟告诉记者,境外国资工作局下设四个处室,各有分工,与企业能力的提升方向相对应。国际化经营处负责布局优化,体现战略引领,这与企业需要建立的全球化战略能力相呼应;风险防范处聚焦常规经营中的合规、法律等风险,强调既要合规经营,也要安全发展;监管治理处强化国资监管,防止资产流失,从监管部门角度守住底线;应急管理处应对海外突发事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考虑到当前海外突发事件频发,这一职能尤为关键。
周丽莎表示,近年来部分央企境外项目遭遇突发事件(如政局动荡、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等),需要对境外风险进行防范。在一些境外资产布局上,也存在重复建设、恶性竞争。
她表示,境外国资工作局下设四个处室精准对应经营布局、风险防控、监督治理、应急处置四大核心环节,彻底解决过去规划不管风险、监督不管应急、应急不管经营的割裂问题,形成完整治理链条。
“过去,面对境外突发事件(政局动荡、恐怖袭击、项目停工、人员被困、资产被没收等),无专门机构统筹、无标准化应急流程、无跨部门联动机制。(应急管理处独立成部门)通过设置应急管理处建立国家级央企境外安全应急体系,能实现主动防控、快速响应、分级处置机制。”周丽莎表示。
封面图片来源:石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