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王砚丹 每经编辑|王砚丹
4月10日,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围绕发行上市、审核注册、融资并购、投资端改革和全过程监管推出八项举措。
对此,中泰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徐驰指出,此次新增的第四套上市标准,是这轮改革的核心看点。这套设计的关键变化,在于审核视角从传统利润指标,转向“成长性+创新性+产业化能力”的综合识别,更适合那些短期尚未盈利、但已经具备收入放量或较强研发积累的企业。这一安排也意味着,创业板与科创板的错位分工进一步清晰。
从市场影响看,这轮改革有望提升创业板对优质成长资产的吸引力,也有助于改善市场对创新型企业融资环境的预期。但需要看到,政策支持的并不是“所有未盈利企业”,而是那些商业化路径清晰、收入增长可验证、研发投入具备壁垒的“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对于中国资本市场而言,这既是创业板功能的一次再校准,也是直接融资体系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靠拢的重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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