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张蕊 每经编辑|陈俊杰
4月27日,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慈善组织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的规定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并遵循管理费用、募捐成本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同时,慈善组织应当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加强对慈善活动相关费用的会计核算。
规定明确了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支出定义,指出“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支出应当主要用于受益人”。
4月27日,北京师范大学民生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常务理事、慈善分会副会长谢琼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出台规定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是落实慈善法相关要求,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了将善款最大限度地用于受益人。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解读规定时表示,《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民发〔2016〕189号)施行已近十年,对规范慈善组织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新修改的慈善法增加了关于“募捐成本”的有关要求,明确“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制定”。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结合工作实践需要,我们对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同时增加了募捐成本的管理要求。”该负责人说,规定的出台,对进一步健全慈善法治体系、规范慈善财产管理使用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谢琼也表示,此次出台的规定首先是慈善法的配套政策。
“另外,日常项目执行中,对于募捐成本、支出成本缺乏特别明确的标准。”她说,因此,此次规定规范得更加细致,让各方清楚募捐成本有多少以及如何处理。整体上,这是为了控制慈善组织自身的成本,将善款最大限度地用于受益人,此前可能存在部分慈善组织在运营等方面支出过多的情况,导致受益人所得反而减少。
前述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设置了募捐成本支出标准。规定充分考虑不同类型、不同规模慈善组织实际需要,遵循慈善法规定的募捐成本最必要原则,要求慈善组织的年度募捐成本不得高于前三年捐赠收入平均数的百分之三,有利于引导慈善组织将所募资金更多用于受益人,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
记者注意到,规定对于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等不同类型慈善组织的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分别明确了不同的执行标准。
如,规定第八条提到,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
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三。
对此,谢琼表示,慈善法对公开募捐和非公开募捐的要求本就不尽相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向社会公开募捐,所用资金来自众多捐赠人。而非公开募捐则多为组织自身开展,例如企业向自己设立的基金会捐赠资金用于公益慈善,相当于用自有资金做公益慈善。“公开募捐是用他人的资金做公益慈善,因此对其各方面的要求自然更高。”
“基金会主要从事款项募集,即主要管理资金;社会服务机构主要提供服务;社会团体还会开展一些会员服务。由于三者的业务特点不同,相关标准也会有所差异。”谢琼说,比如,基金会若仅进行资金拨付,直接在账户上操作即可,其成本较需要实地提供服务的机构更低;而提供慈善服务需要支出路费、住宿等费用,成本相对更高。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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